|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是对芙蓉街(文化路至振华街)、黄河一路(华山一路至嵩山二路)、富联武校南路(嵩山一路至嵩山二路)、大同街(旧货市场至龙泉河桥)、育才街(文化路至观澜国际)、华山二路(黄河一路至青威路)、华山一路(蓝鳌路至长江三路)、泰山二路(湘江二路以南)、崂山二路(黄河三路至辽河一路)、辽河一路(崂山二路至一级路)等道路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对黄河二路(嵩山二路至华山三路)段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单侧架设路灯65支;振华街(大同街至烟青路)单侧架设路灯17支。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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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投标企业上三年度(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为26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路灯项目或路灯改造项目。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1日09时00分至 2017年9月7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五楼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35639950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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