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19000394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5-20 22:04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6-10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第四章 项目需求3.商务条件3.3付款方式: 第三章3.3.1本项目工程款自中标单位进校施工后分三年度支付。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拨付合同金额的40%;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于2020年拨付合同金额的35%,若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于2021年拨付尾款,剩余工程结算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整体保修2年)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变更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5%。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承包人拒绝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履约担保之规定,则发包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就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发包人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付款方式:分3年度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按工程中标价的40-50%拨付工程款;全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再拨付工程总承包价的40—30%;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移交校舍档案后,付至工程审定值的97%,留工程审定值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其他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中标后签合同之前必须先签署承诺书,否则不予签订合同。中标人签署的承诺书格式如下:承 诺 书
招标人 :
我公司中标 项目名称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签订合同前,就有关事项做出承诺如下:
1.我公司投标时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本项目由我公司自行实施,不违法分包、转包。
2.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成员完全一致,均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若违反相关规定,我公司自觉接受处罚。
4.我公司将严格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由我公司承担所有责任。
5.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6.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招标人有权报送上级监督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禁止参与教育部门相关招投标活动等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中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海泊村159号 |
| 联系人: |
肖传龙 |
联系方式: |
0532-86123091 |
| 2.代理机构: |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6号楼1层 |
| 联系人: |
周涛 |
联系方式: |
13605327893 |
| 2019-06-05 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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