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19000394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5-20 22:04 |
|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 |
2019-06-10 09:30 |
| 五、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1.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60分)基本分为满分减 20 分。最终价格与评标基准价之比:每增加1%扣 2 分,扣完为止;每减少 1%加 2 分,最高加至满分;不足 1%按照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文件最终价格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
变更为:1.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意,样品擅自撤离展示区的,“样品评价”评分因素不得分。 1.4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4.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5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60分)基本分为满分减 20 分。最终价格与评标基准价之比:每增加1%扣 2 分,扣完为止;每减少 1%加 2 分,最高加至满分;不足 1%按照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文件最终价格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 有效报价范围为评标基准价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为无效投标)。 |
| 六、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海泊村159号 |
| 联系人: |
肖传龙 |
联系方式: |
0532-86123091 |
| 2.代理机构: |
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6号楼1层 |
| 联系人: |
周涛 |
联系方式: |
13605327893 |
| 2019-05-21 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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