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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一路(泰山一路至埠惜路)人行道板整治工程施工 2014-10-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辽河一路(泰山一路至埠惜路)人行道板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0/27 公告号: 即建招【2014】204号
项目名称: 辽河一路(泰山一路至埠惜路)人行道板整治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即墨市辽河一路(泰山一路至埠惜路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1万元 工程造价: 162.28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400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4】18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2130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72130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557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辽河一路(泰山一路至埠惜路)路段的道路两侧各3米人行道进行整治并更换路沿石,路段全长2400米。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
4、投标人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前办理完毕市政工程外地入即信用登记;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10 月27日 8 时30分至 2014 年 10 月31日 16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市民大厅(蓝鳌路786号,咨询电话:0532-88553110)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8:30至11:0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53039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27日8时30分 - 2014年10月31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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