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胶州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公路K604+800处,分东、西两个服务区,占地面积约68547m2,现状建筑面积约3836m2,停车场面积约11930m2,停车位共98个,其中小型车位46个,大型车位52个(包括6个危化品车位)。莱西服务区位于沈海高速公路K535+200处,分东、西两个服务区,占地面积约71698m2,现状建筑面积约2230m2,停车场面积约11167m2,停车位共106个,其中小型车位40个,大型车位66个(包括6个危化品车位)。 主要工程内容为沈海高速公路胶州、莱西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位于胶州服务区(沈海高速公路K604+800处)、莱西服务区(沈海高速公路K535+200处)。 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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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对投标人员要求:项目总监1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投标人近五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7、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8、同类工程的界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监理服务费不少于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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