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北起青威路,南至鹤山路,河道长约1.7km,宽约30-200m,总用地面积约12.09h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景观附属设施、河道清淤及防洪工程、河道管理路、市政管网、桥梁等市政配套工程。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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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执业手册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续期注册的需提供网上公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上五年度(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七、同类工程界定 一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2017年10月27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五楼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88177;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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