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对北九水九水游览区火烧迹地区域进行绿化及森林抚育,对北九水上山道路两侧进行林相改造,主要包括清除火烧木及生长不良的低效林分,栽植部分优良乡土树种和景观树种,改造面积约300亩,栽植树木约9000株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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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 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绿化养护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中标单位须能自主协调与周边社区及村民的关系,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中标单位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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