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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望水库防浪墙加高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2017-09-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晓望水库防浪墙加高工程施工(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9/27
项目名称: 晓望水库防浪墙加高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晓望水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水库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97.07万元 工程造价: 333.9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7]5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解勤卫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89964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解勤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899640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莉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93862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规模:对晓望水库坝体非溢流段放浪墙加高1.3米,更换防护栏杆;坝体下游面及堰面剔缝、勾缝;下游泄洪道坡岸加固护砌,新建防汛路224米;安装大坝位移、渗漏监测仪各1套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负责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单位上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被拒绝;
3.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或塘坝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