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供热二期2#脱硫塔超洁净排放改造项目 2017-08-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供热二期2#脱硫塔超洁净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29
项目名称: 供热二期2#脱硫塔超洁净排放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58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00万元 工程造价: 1119.95259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对供热二期1台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即2#脱硫塔进行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核【2017】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柴明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柴明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静、崔晓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9648300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供热二期1台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即2#脱硫塔进行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上三年度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168MW(240t/h)及以上(含一炉一塔或多炉一塔锅炉负荷)锅炉脱硫超洁净或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