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上合示范区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二次招标 |
二、项目编号: |
JZCG2021000219 |
三、分包名称: |
无分包 上合示范区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二次招标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1-07-12 |
五、开标时间: |
2021-07-23 14:30 |
六、采购方式: |
分散采购 服务类 |
七、中标情况: |
中标人(公司名称):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
598300 |
中标人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辛店村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树温, 吕强, 李海燕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
企业名称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报价(元)/费率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上合示范区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二次招标 | | 一、经营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厨房、餐厅所必需的相关设备、器具及耗材的采购、维修和管理,负责水、电和燃气费用以及两人工资。
2.乙方负责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食堂卫生,以及食堂的管理。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协助乙方做好协调工作。
(2)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制定《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并监督双方共同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早午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
(2)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严格执行《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合同签订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
四、合同终止条例。
双方合作期间,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若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根据《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标准定期每月一次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每一次按月承包费10%收取违约金;连续三次未通过考核或总计超过五次考核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
六、争议解决及送达
1.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等文书,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若一方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文书一旦按照有效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签收人是谁,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堂承包商负责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职责。
第二条 食品采购
(一)食堂承包商根据每天伙食所需用量合理安排食品采购计划。
(二)食品采购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米、面、油、盐、调料、调味品、肉类、蔬菜类等要通过正规配送公司配送,或在正规厂家、大超市、商店、政府批准的市场采购采购。所购食品要求物美价廉,保质保量。严禁采购变质、变色、变味、超期或有疑问的食品。食品采购应取得正规发票。
(三)采购回来的食品,经由厨师、保管员双人过秤交接签字后入库。要严格库房管理,每日统计食材消耗情况,每月对库房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送办公室审核。
(四)采购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条 食品加工
(一)检查所领用食材是否腐烂变质。
(二)将确认可用的食材进行清洗,蔬菜浸泡后改刀,肉食清洗后改刀。
(三)处理完食材后,将所用过的菜刀、案板、菜筐等器具清洗干净。
(四)将剩余食材分类放置:肉类放在肉食冰柜,鱼类放在海产品柜。
(五)用于凉菜食品加工的菜墩、刀具等要定时用蒸煮的方法消毒,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四条 食堂卫生
(一)食堂承包商组织食堂厨师、服务员等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卫生检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二)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专人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就餐结束后,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扫、整理操作间与餐厅。
(三)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每次扣发厨房有关卫生责任人奖金50元。
第五条 职工餐厅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一)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做好“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衣服)。
(二)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三)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传递饭菜时戴好口罩。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五)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六)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第六条 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一)餐饮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二)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消毒柜中备用。
第七条 有效预防食品事故发生
(一)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发酵、液体混浊等现象,一律予以销毁。
(二)入口食物一律烧熟煮透。
(三)严格遵守食品操作规程,不允许食物被污染,对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容器应生熟分开。
(四)加工食品时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五)操作食品时应做到“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口罩)。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食堂机械设备,食堂承包商需指定专人负责在每日下班前对水、电、煤气、炉灶等进行安全检查。
(二)食堂餐厅服务规范。早餐工作人员应在就餐前1个半小时到达岗位,进行餐前准备工作;就餐前应完成打扫环境卫生、整理桌椅、整齐摆放餐具、添加用餐调料等工作;就餐期间要保证桌面干净,地面无菜汤,并及时通知后灶添加所需饭菜。
(三)食堂承包单位应建立食堂管理台帐,每月对食堂用餐人数及采购量进行成本核算,积极推进食堂就餐计量管理制度。对食堂采购、择洗、制作、储存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严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全面落实节约措施,节约粮食。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闭水、电、煤气等,减少跑冒滴漏。对发现有浪费行为的,每次扣发责任人奖金50元。
(五)严禁将食堂原材料及食品私自外带,违者予以辞退。
(六)就餐人员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文明就餐,不许在餐厅内大声喧哗。
2.用餐时要轻取轻放,爱护公物。
3.讲究卫生,保持就餐环境整洁。
4.自觉排队,按规定有序就餐。
5.适量领取饭菜,杜绝浪费。
6.除厨房工作人员外,不准擅自进出厨房操作间拿取食品;不准将个人食品存放在厨房。
7.就餐后将餐具放至指定地点,不许将剩余饭菜乱扔、乱倒。
8.不准私自将餐具带出餐厅。
9.外来人员就餐应征得食堂管理人员同意。
发生食堂安全问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再根据需求及评价可再续聘两年。 | 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 59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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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1 | 青岛海旺田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2 | 青岛佳妍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 通过 |
4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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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委1(技术标) | 评委2(技术标) | 评委3(技术标)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综合得分 | 1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44.00 | 46.00 | 45.00 | 45.00 | 39.01 | 84.01 | 2 | 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 35.00 | 44.00 | 43.50 | 40.83 | 40.00 | 80.83 | 3 | 青岛佳妍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37.00 | 37.00 | 42.00 | 38.67 | 13.00 | 51.67 | 4 | 青岛海旺田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4.00 | 36.00 | 42.00 | 37.33 | 9.14 | 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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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1 | 青岛海旺田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 |
2 | 青岛佳妍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 |
3 | 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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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公示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1 | 青岛海旺田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89800 |
2 | 青岛佳妍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598800 |
3 | 青岛美佳美餐饮有限公司 | 598800 |
4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59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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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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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公示 |
序号 | 获奖名称 | 详细信息 |
青岛优学优选配餐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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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胶州市 |
联系人: |
杜慧先 |
联系方式: |
0532-85276110 |
代理机构: |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胶州市扬州支路308号 |
联系人: |
郑翔宇 |
联系方式: |
0532-82205307 |
公告期限 |
2021-7-27 - 2021-7-28 |
十、代理费 |
标准: |
执行招标文件 |
金额(万元): |
0.897 |
2021-07-27 1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