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境内。工程总占地面积1451.6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5170.4万立方米。 2、招标范围:青岛新机场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水土保持监理全部工作。 3、招标内容:依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等,对青岛新机场工程及青岛地铁8号线机场范围内水土保持提供专业化的监理服务,协助和指导参建各方全面落实各项水保措施。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或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总监(已主体竣工验收备案后办理下线手续除外); 3、项目总监为投标人正式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5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已竣工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