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对滨海步行道及海口路、香港东路、银川东路、世纪广场等重要路段或节点进行景观亮化提升,包括灯具安装、线缆敷设,电缆沟挖填、手孔井砌筑等工作内容; 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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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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