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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罩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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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1-000482-0208-255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城区道路罩油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 0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立朋 联系电话: 0532-86655905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立朋 联系电话: 0532-86655905
招标代理单位: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颂颂 联系电话: 0532-85500532
工程地址: 文峰路(店子山一路至墨城路);石林一路(淮涉河三路至淮涉河二路);淮涉河一路(石林一路至嵩山二路);青石路(淮涉河一路至湘江二路);湘江一路(营流路至青年街);惠祥街(惠欣路至惠中小区西侧道路)、石林三路与文峰路路口、蓝鳌路与店子山二路路口等8处路口。
工期: 180日历天 开标时间: 2021-04-29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496 号) 五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刘岩通过
2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周勇通过
3青岛恒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王正军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73.5337.5336363240.1540.835.8
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92.5442.649.9441.243.342.74541.8
青岛恒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66.9432.9733.9730.332.338.935.631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周勇设计费率50%,施工降造率2.0%合格180日历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富林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康传星安全员鲁建安C(2020)0205072市政
2孙凌云注册造价师370450151市政
3于占果质检员37181090100821市政
4左红艳注册造价师建[造]19420012368工程经济
5石海EPC设计负责人153330168道路桥梁
6潘金秋关键岗位20193330584道路桥梁
7陈森关键岗位20193330582道路桥梁
8刘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交通工程
9周勇注册建造师鲁202070802516市政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1朱敏施工员37181040250118市政
2李坤关键岗位31515043道路与桥梁
3王巧燕质检员37161090200035市政
4纪鹏鹏材料员37181110250219市政
5亓腾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3(2017)0290498市政
6薛双双技术负责人鲁200200033300124市政
7王晨辉关键岗位20190021242道路与桥梁
8陈冲彦EPC设计负责人00270524道路与桥梁
9龚凤造价专业人员20190021481建筑经济
10刘岩注册建造师鲁202131311512市政公用工程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1-4-30 - 2021-5-7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8519316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496 号,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88519316)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8519316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