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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旧店镇2016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监理 2017-08-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平度市旧店镇2016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10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平度市旧店镇2016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平度市旧店镇42个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村庄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平度市2016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99%,平度市2015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
招标工程类型: 水库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61万元 工程造价: 19.96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602米
计划文号: 平水发[2017]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旧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丁站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36532105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旧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丁站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36532105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陈蕴华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865597774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
硬化道路总长21602m,硬化总面积84999㎡;安装太阳能路灯53盏;建设扬水站3处,铺设PE灌溉管道共计4954m;平塘护砌1处,新建塘坝1座。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以上工程及批复的建设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查询,并截图留存,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水利部注册颁发的总监证书;
2、项目总监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
本工程不需要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界定为:近五年度(201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 、其他
1、投标人于2017年8月22日12时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一次性发至邮箱:qdqzdl@163.com(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名称"项目的疑问,邮件内容中不得出现单位及个人信息)。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文件一经发布,招标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