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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2017-07-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7/7/18 公示号:
项目名称: 青岛富尔玛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工程地点: 市北区市北区镇(街办)辽阳西路 /街120号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40000万元 工程造价: 9993.899921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41501.72平方米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712016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3201707120101
建设单位: 青岛皇兴富尔玛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090537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皇兴富尔玛家居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090537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15427208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017-370203-70-03-000001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皇兴富尔玛家具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41501.72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27107.18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394.54平方米。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约55607.31立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 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 、其他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8日14时0分 - 2017年7月23日14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