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689平方米,框架结构,二层。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土建、安装、室外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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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不接受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2016年度为C、D级企业的投标。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本项目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336677、邮箱:pdzbb@163.com、通信地址:平度市云峡街19-1号,邮编:26670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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