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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2017年大沽河维修工程(一期) 2017-05-3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2017年大沽河维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5/31 公告号: 2017-089g
项目名称: 莱西市2017年大沽河维修工程(一期)
工程地点: 莱西市大沽河及沿岸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提防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94.61万元 工程造价: 253.00741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西大沽河发【2017】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大沽河管理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英武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45016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大沽河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英武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45016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80898005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莱西市2017年大沽河维修工程(一期)主要涉及护岸整修、排水沟维修、路沿石整修、路口改造、限高杆更换、里程桩增补、路面修复、堤防加固等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证明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法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要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同类工程界定
本工程同类工程界定为:上5年度(自2012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该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前,投标人不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5月 31日至2017年 6月7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投标咨询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八 、其他
1、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号投标咨询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2、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