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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林场泉心河水库改建工程(设计) 2017-05-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崂山林场泉心河水库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5/17
项目名称: 崂山林场泉心河水库改建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返岭前村南,崂山林场东区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水库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3000万元 工程造价: 33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44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17084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崂山林场
建设单位联系人: 提丽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6532921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崂山林场
招标单位联系人: 提丽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653292106
招标代理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英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15515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泉心河水库于1980年建成,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返岭前村南,崂山林场东区。泉心河水库现状不能满足防洪要求,坝体坝基渗漏水严重,拟将本水库总库容改建为629万立方米。
2、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主要提交成果:初步设计(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局部测绘工作及水土保持编制,水资源论证编制,防洪评价编制。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投资额2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