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对深圳路211号(风管委宿舍)、 深圳路209号(北宅王哥庄宿舍)、海尔路57号(创业中心)、海青路1号(海青花园)、海尔路69号(边防宿舍)、同安路887号(奥林花园)、仙霞岭路7号(安全局宿舍)等7个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硬化铺装、修缮停车位、绿化提升以及破损墙体修复、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安装单元门等)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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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 5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 5 家(第 5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设计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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