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姜山阳春路(394线至昌王路)翻修工程道路长4600米,宽12-19米,对原砼路面拆除的部分进行恢复,恢复砼路面25000平方米,翻修沥青路面22000平方米。海口路(上海路至后于格庄)硬化道路长340米,面积11560平方米,绿化面积8840平方米,铺装人行道3400平方米,铺设Φ500污水管道460米,Φ800雨水管道800米,改造Φ1000污水管道400米,安装路灯20基。
2、招标内容:本工程初勘及详勘,并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标段划分:无。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同类工程要求 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29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勘查合同额9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8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将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宋欣 刘慧娜 ,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