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胶州市机场南快速路工程东起大沽河,西至省道大营路S219,潍蓝路-胶莱路,李陆路 工期:120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机场南快速路(约316977万元)、潍蓝路-胶莱路改扩建(约72193万元)、李陆路改扩建(约17095万元)三个工程的道路、桥梁、交通工程、互通节点、雨水、照明以及绿化工程等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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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勘察设计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业绩认定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的,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施工图批复复印件)。
五、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五年度(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勘察设计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项目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签订时间的,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施工图批复复印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9、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若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公开查询到投标人单位名称,则在现场投标报名及招标评审时均不予认定。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并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否则投标报名无效。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09时至2017年5月3日17时(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八 、其他 |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2、本次招标共分两个项目,保证金交10万元可投两个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开标时,按照(1)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三横一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机场南快速路工程、潍蓝路-胶莱路改扩建工程、李陆路改扩建工程)、(2)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三横一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机场西快速路工程)顺序评标和定标,一家投标企业只能中一个项目,已中得前一个项目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余项目的评标,每一项目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
| 公告时间:2017年4月26日9时0分 - 2017年5月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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