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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1黄张线胶州黄岛界至朱诸线段(K11+126-K45+071)大修工程/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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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1833-0201-1000s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S311黄张线胶州黄岛界至朱诸线段(K11+126-K45+071)大修工程 /
建设规模: 27.971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市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杭莉、贺剑飞 联系电话: 0532-88969781
招标单位: 青岛市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杭莉、贺剑飞 联系电话: 0532-8896978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榆强 联系电话: 13969885998
工程地址: 胶州市
工期: 183 开标时间: 2020-11-04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
许可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刘庆桢通过
2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红芳通过
3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赵红星通过
4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伊善海通过
5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杜春伟通过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平均分商务部分得分总得分
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8.826.531.729.829.829.325584.32
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28.32532.131.528.329.045584.04
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27.925.230.33129.228.725583.72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7.425.131.13028.528.425583.42
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26.924.929.827.826.327.145582.14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一级赵红芳119517625.00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83
2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一级杜春伟119750027.00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83
3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一级刘庆桢119978365.00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83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沈海高速青岛段(K522+751-K698+014)路面维修工程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维修路段K570+041至K698+014,路面主线维修长度127.973Km317011057.00王冠欣2015-09-10
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云南通建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大修104813034.00孟保磊2016-04-25
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
1S346丰东线鱼台丰县界至金乡成武界段大修工程济宁市公路管理局28.526Km105660000.00杜永忠2019-11-27
2S322高临线高唐段大修工程聊城市公路管理局30.867Km153901138.00董效斌2016-01-26
3S342岚济线邹城平邑界至邹城崇义岭段大修工程济宁市公路管理局24Km112675722.00张明振2018-09-30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何勇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路桥工程
2赵红芳项目经理鲁137121400459公路工程
山东泰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杜春伟项目经理鲁137101202529公路工程
2李浏斌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公路与桥梁
3杜春伟项目经理鲁137101202529公路工程
4李浏斌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公路与桥梁
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
1刘庆桢项目经理鲁137060806165公路工程
2王艳华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3刘庆桢项目经理鲁137060806165公路工程
4王艳华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11-5 - 2020-11-9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法规督查处(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7号1516房间,联系电话:(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