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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沽河综合治理水文监测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 2017-02-2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大沽河综合治理水文监测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2/24
项目名称: 青岛市大沽河综合治理水文监测工程勘察设计(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沙湾庄水文站、南村水文站、沙梁水文站、大麻湾水文站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市水利专项基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它
本项目总投资额: 1430万元 建安工程费: 865.4万元
建筑物级别: 工程规模: /平方米
项目初设/立项批复单位及文号: 青发改农经审[2016]118号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水文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峻岭、王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916229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市水文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崔峻岭、王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916229
设计单位: /
设计单位联系人: /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
项目法人: 青岛市水文局 项目法人联系电话: 0532-8591622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苏石磊、冯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8625、8572725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0773534303201602N01018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恢复沙湾庄水文站、南村水文站(含生产用房1处,建筑面积498平方米)、沙梁水文站、大麻湾水文站等4处水文站,配套建设大沽河流域水文数据传输处理系统。
2.招标内容:对沙湾庄水文站、南村水文站、沙梁水文站、大麻湾水文站等4处水文站恢复工程进行前期工作勘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资格须满足“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要求;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执业,同时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一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文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或含水文设施的河道治理、水库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它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5612001001
2017/3/17 9:30:00 2017/3/7 9:30:00 2017/3/17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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