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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盛兴路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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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1402-0208-191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即墨区盛兴路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标段
建设规模: 2936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迟克训 联系电话: 0532-86655905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迟克训 联系电话: 0532-8665590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璐 联系电话: 18764287989
工程地址: 盛兴路(青威路至文峰路,除去2019年样板段外)路段。
工期: 120 开标时间: 2020-09-11 14:0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五楼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李桂青、张甫田通过
2青岛鼎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江淑娟、刘文明通过
3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张宁、王翠玲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94.7044.75046.343.546.443.643.4
青岛鼎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68.9038.93039.238.440.239.138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69.4039.43040.640.538.240.536.7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李桂青、张甫田设计费率:50%;施工降造率:2%合格120
2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张宁、王翠玲设计费率:49.5%;施工降造率:2.2%合格12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1方坤职称证鲁180200033200019园林工程
2张甫田EPC设计负责人鲁090821460048道路桥梁
3孙倩倩预算员370450764
4李孟飞材料员370305745市政
5蒋海军职称证鲁18000163310083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6王福业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3(2017)0290229市政
7李团结质检员370203528市政
8李桂青项目经理鲁202171819441市政公用工程
9徐海博职称证鲁18000163310082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10白泽国施工员370109207市政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1孙国华施工员370109122市政
2王仙峰职称证鲁191001633300044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3王翠玲EPC设计负责人鲁180001633200390给水排水工程
4王娅云质检员370206938市政
5徐梅芹造价专业人员370405919
6周鹏安全员鲁建安C(2019)0214092市政工程
7房领昌职称证鲁191001633300039风景园林
8于翠翠材料员370304697
9张宁项目经理鲁202171819379市政公用工程
10李月娥职称证鲁191001633300042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9-13 - 2020-9-16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