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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港新城道路大中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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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985-0208-175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陆港新城道路大中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标段
建设规模: 7.87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陆港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培涛 联系电话: 0532-66090698
招标单位: 青岛陆港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培涛 联系电话: 0532-66090698
招标代理单位: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华晔、李志超 联系电话: 0532-88588177
工程地址: 即墨区蓝村镇
工期: 110 开标时间: 2020-09-08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496 号)五楼【第四开标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任晓桃、石海通过
2国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王凤、贾栋通过
3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苏荣兴、石成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评委8技术标评委9
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95.6923.91+8.7863.0024.30+6.1024.80+9.2023.90+9.1025.00+9.1023.90+8.7522.30+8.6022.80+9.0024.40+8.2023.30+8.70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81.6420.83+7.8153.0022.70+6.0023.10+7.9021.30+8.1023.50+8.1021.30+8.2018.40+7.2017.30+8.8021.20+7.1017.80+8.10
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86.5919.76+7.8359.0022.20+6.0021.20+8.5018.90+7.8022.00+7.2019.00+8.2018.30+7.7016.80+8.7020.20+7.6018.70+7.80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一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一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一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一级,建筑业-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一级任晓桃、石海设计费率40% 施工下浮率2.1%合格110
2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二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一级苏荣兴、石成设计费率40% 施工下浮率2%合格11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任晓桃项目经理0213514
2庞长江项目总工鲁190230733300493
3石海设计负责人153330168
4陈森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20193330582
5潘金秋道路设计分项负责人20193330584
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苏荣兴、石成项目经理00965973公路工程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9-9 - 2020-9-11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