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自动化监测的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并埋设监测点; (2)各监测点数据实时传输,上传至青岛地铁安全风险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监控中心); (3)实现自动化监测项目、测点及安全状态实时显示功能; (4)实现手机客户端查询功能; (5)自动化监测应实现风险自动告警、短信预警功能; (6)实现自定义的采样频率、自动生成相应数据分析报告并支持数据及报告下载功能。以上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3.招标范围:青岛市地铁1号线自动化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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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上五年度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 3.自动化监测单位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投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度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化监测项目。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