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占地面积138.7亩,新增建筑面积84867.4平方米。 2、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服务以及施工服务变更设计等)。 |
|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下载招标文件方法:本项目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自行下载。 |
| 四 、其他 |
|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2、同类工程界定:项目总投资类似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