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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路大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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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709-0208-156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松山路大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 2296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秦建峻 联系电话: 0532-86581939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秦建峻 联系电话: 0532-8658193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昊睿华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纪晓梦 联系电话: 13127050832
工程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
工期: 90日历天 开标时间: 2020-08-04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496 号)五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李忠华通过
2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乔月停通过
3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刘俊杰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评委8技术标评委9
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88.4232.435629.232.831.631.3530.929.73534.734.7
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71.6825.3646.3125.725.724.723.9925.727.624.324.126.3
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70.6024.9945.6225.823.325.92425.726.124.423.525.5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三级刘俊杰设计报价费率(大写)百分之伍拾(小写50 %), 施工下浮率(大写)百分之贰点壹(小写2.1%)合格90日历天
2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三级乔月停设计报价费率(大写)肆拾伍%(小写45%), 施工下浮率(大写)贰点贰(小写2.2%)合格90日历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1刘俊杰项目经理陕261131447144公路工程
2汪冯军职称证1616310127公路工程
3石成其他青173420607交通工程
4边慧其他青130821460075交通工程
5郭佳海其他青160821460114交通工程
6赵东娥其他鲁150821470253路桥设计
7洪智施工员61171010008971土建
8刘少波安全员陕建安C2(2017)0001554
9张豪材料员61161110002158
10肖枝质检员61171060001894
11王明惠资料员61171140007737
12师涛造价专业人员086122073土建
东营宝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乔月停项目经理鲁205101002829公路
2姜兴国其他东172205010114
3刘彩芹安全员鲁交安C(19)G01398
4袁永霞造价专业人员公造(19)24400
5张学珍施工员公施(18)20261
6周希燕材料员371811110550080
7王忠林质检员37181090500206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8-6 - 2020-8-10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