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针对李沧区城区重要节点景观进行提升,在城区内公共绿地或者公共空间节点处设置立体植物雕塑,突显重要道路节点景观,主要节选李村文化公园东广场、永兴游园北门、振华路与重庆路海博家居门口绿地、九水路黑龙江路欧尚超市、火车北站广场。本次整治范围为李沧区5处节点,沧口公园立面花卉74714株,平面花卉7618株,钢管骨架约16t,灌溉管道1020m,海博家居立面花卉201603株,钢管骨架约28t,灌溉管道1350m,火车北站立面花卉148237株,平面花卉8780株,钢管骨架约27t,灌溉管道1350m,李村公园立面花卉355507株,平面花卉23116株,钢管骨架约65t,灌溉管道2000m,欧尚广场立面花卉107060株,平面花卉34029株,钢管骨架约28t,灌溉管道970m。本工程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确保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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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53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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