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规模: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 招标范围: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分为两组,每组含1台变频和1台定频机组),单台制冷量2777.6KW,总制冷量为11110.4KW ;包含冷水机组及配套设备供货、调试及保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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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青岛地区注册且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所投品牌冷水机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空调《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所投品牌冷水机组制造商应具有离心式冷水机组10年及以上的国内生产历史,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制造商有更名的,还须提供工商变更证明材料; 4、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单位具有所投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所有投标均无效)。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冷水机组供货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10月31日9时至2016年11月4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人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期内公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有效期内公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所投品牌冷水机组制造商”简称:“制造商”。以上涉及制造商资质文件需提供原件或有效期内公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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