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1号线开封路站及其站前区间,该段为原青岛地铁试验段,工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包含水清沟站 开封路站(原青纺医院站)部分区间及开封路站车站。线路沿四流南路向北敷设,接入四流南路与开封路交叉口东侧的开封路站,线路长约1.56km。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封路站及站前既有区间(含地上附属构(建)筑物)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管线综合、BIM三维设计、站内设备区装修设计、防水、工程筹划等相关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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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 2.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企业承担过同类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资格后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点设计任务。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 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注: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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