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胶州市中东宋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本项目地点:胶州市中云街道办事处兰州西路南侧、梧州路东侧,工期为90天。
(二)招标内容:3台客梯4台扶梯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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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制造商投标资格要求: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以注册时汇率为准);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乘客电梯A级及自动扶梯B级);1.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乘客电梯安装及自动扶梯安装,电梯安装级别为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级别为C级及以上);1.4在青岛地区设有固定的安装支持、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2、代理商投标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2.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乘客电梯安装及自动扶梯安装,电梯安装级别为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级别为C级及以上);2.3代理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1、2条;2.4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在针对本项目或本地区的唯一授权证明。3、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企业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在青岛地区设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的证明(青岛地区以外的企业以生产制造商的分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代理商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合同;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四、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完成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乘客电梯销售及安装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10月21日9时至2016年10月27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三 、其他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1日9时0分 - 2016年10月2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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