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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水质监测项目 2022-01-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崂山区水质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SCG202200001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崂山区水质监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2-01-26 14:3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2.2监测内容及要求 重要供水水库、塘坝、社区水源监测频次为1次/月,共监测10个月,年累计检测水样340个。 变更为:2.2 监测内容及要求 重要供水水库、塘坝、社区水源监测频次为1次/月,共监测12次,年累计检测水样408个。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表1 崂山区重要供水水库塘坝监测对象及频次汇总表”监测频次为1次/月,共10个月” 变更为:监测频次为1次/月,共12次。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2.1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崂山区34座重要供水水源常规水质监测,在此基础上,对崂山区重要供水水源地年度水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并针对水源地水安全保障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21个社区供水管网自来水的水质检测。” 变更为:2.1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崂山区34座重要供水水源常规水质监测,完成21个社区供水管网自来水的水质检测。在此基础上,对崂山区重要供水水源地年度水环境状况进行评价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临时水质检测任务,并针对水源地水安全保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变更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补充相关约定。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商务条件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完成本年度全部监测工作,15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本年度合同尾款。” 变更为: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完成本年度全部监测工作,15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本年度合同尾款。 6、原招标文件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变更为: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变更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8、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变更为: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9、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提交成果且财政资金到位后付至合同额60%,工程竣工决算后付至合同额100%,具体支付金额以发改批复为上限。 变更为: 3、付款方式: 10、原招标文件“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变更为: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在过错限额内承担责任。 11、第四章采购需求,增加采购内容:监测项目 根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崂山区水库塘坝社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崂山区重要供水水库塘坝监测断面监测项目选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温、pH值、溶解氧等24项,以及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铁、锰5项,共计29项。社区自来水监测项目选定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38项常规指标及4项消毒剂常规指标,共计42项。 12、原采购人联系方式:0532-88997857 变更为:0532-88996321 13、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费金额:45000元” 变更为:采购代理费金额:15000元。
2.更正日期: 2022-01-28 20:4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
联系方式: 0532-88997857
2.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杰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新源路3号泰科达科技中心3号楼510
联系方式: 18660216776
3.项目联系人: 段杰 联系方式: 1866021677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附件: 崂山区水质监测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