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概况:市北区背街小巷照明整治工程涵盖市北区行政区划范围,增设照明设施915杆(盏),改造照明设施55杆(盏),新增电力T接箱1台,新增箱变2台,更换箱变11台,更换灯臂867套,拆除恢复绿化约7340平方米,铺装约12560平方米。 |
| 标段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五、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投标人在5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5家(不含)以上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5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投资额19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同类工程仅在评标打分时使用)。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