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预中标公示 >交易信息详情
高铁站广场及周边道路供热管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3-27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188-0211-078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高铁站广场及周边道路供热管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高铁站广场及周边道路供热管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 1600米
建设单位: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88337231
招标单位: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8833723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广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工 联系电话: 0532-88356116
工程地址: 平度市潍莱高铁站
工期: 90 开标时间: 2020-03-26 09:30
开标地点: 平度市民服务中心(北京路379号)三楼B306室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及责任期保修等内容。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兴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卞海华、刘守亮通过
2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吴绍民、蒋海军通过
3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蓝立慧、刘伟栋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兴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94.1449.144551.54645.25053
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74.0242.5231.546.743.742.73940.5
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77.4643.463446.244.942.24143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青岛兴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卞海华、刘守亮施工费:95.55%,设计费:1.5%合格90
2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蓝立慧、刘伟栋施工费:96.22%,设计费:1.48%合格90
3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吴绍民、蒋海军施工费:94.96%,设计费1.47%合格9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兴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兴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华城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王承毅施工员370104581市政
2刘守亮技术负责人鲁130821460129市政工程
3杨守国安全员370503416市政
4周宁材料员370302722市政
5时宏远质检员370206952市政
6卞海华项目经理110230038市政
青岛高新城维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1刘伟栋技术负责人042053076299城市燃气工程
2孙典明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3(2018)0280171市政
3王伟强施工员37161040200010市政
4王承龙质检员37161090200050市政
5蓝立慧项目经理090240313市政
6徐帅材料员37161110250029市政
青岛即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1蒋海军技术负责人鲁180001633100083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2张守楚质检员370208044市政
3黄叙洁材料员370306525市政
4张承彬安全员370504368市政
5吴绍民项目经理090240457市政
6修振勇施工员37161040200023市政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3-28 - 2020-3-30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