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海关原办公楼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11号,保税港区北京路65号,建筑面积11833平方米,地上14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 2、招标内容:海关原办公楼整修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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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为8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19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06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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