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桃源居”小区北面环境治理工程位于桃源居小区以北,张村河以南,面积约1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硬化、路灯及配套设施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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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上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为514万元及以上的环境整治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09月08日09时至2016年09月14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岛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报名,报名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6条要求的材料。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 六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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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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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9204.00元(大写:柒万玖仟贰佰零肆元整),以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20102570342058866666;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政务大厅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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