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火烧迹地恢复造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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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或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9月7日9时至2016年9月13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及详细通信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五年度完成过的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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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单项合同额79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8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圆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周边社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活环境,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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