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对李段路长约3.1公里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路面铺装、路沿石安装、排水沟整修及绿化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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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上五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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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09月05日9时至2016年09月09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岛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报名。报名电话0532-88036109。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6、必须提供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至少一个,业绩证明必须包括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须提供工程联系单,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信息网的中标公示,可供查询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联系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 公告说明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2546元整(大写:玖万贰仟伍佰肆拾陆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电汇的形式交纳,未交纳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4070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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