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道路总面积约91990平方米路面施工、照明及附属三水管线工程,主要服务于道路两侧地块的交通出行。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
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4、青岛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相对应的《入青信用证》或其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 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八、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 2016年9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09号信达大厦1309室(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6955899)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