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480m,红线宽度为35m,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人行道、绿化、路灯、电力土建等工程。2、招标内容:21号线(辽阳东路-张村河)道路工程初勘、详勘等勘察工作及边坡或基坑支护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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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青岛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报名。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4条要求的材料。 |
|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预审结果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踏勘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五年度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上五年度企业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含副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的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的得8分 企业信誉 2 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打1-2分(整数)。 |
|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上三年度单项勘察合同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无需网上报名。除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外,其他如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答疑、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评标办法等均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收款人: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崂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账号:38090101040062827。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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