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9414平方米,其中2号研发楼办公楼6520平方米,3号厂房2854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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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提出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提出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对申请人进行评分,招标人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如选取数量的最后一位合格申请人出现并列,则与之并列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申请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九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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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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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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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可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三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336677、邮箱:pdzbb@163.com、通信地址:平度市云峡街19-1号,邮编:26670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