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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中心幼儿园及其配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二次) 2016-07-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凤台中心幼儿园及其配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7/26 公告号: 平2016-003G
项目名称: 凤台中心幼儿园及其配套工程勘察招标公告(二次)
工程地点: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太原路南侧、昆明路北侧、通州路西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10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63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6】29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01606270104
建设单位: 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016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0162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吕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526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规划总用地面积11334㎡,建筑面积6300㎡。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jg/class_index.html)本项目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七 、其他
1、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