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1、河槽疏浚工程:河槽清淤疏浚长度4.238km(桩号8+012-12+250)。2、堤防工程:加固堤防4.251km,恢复堤防1.565km;修筑防汛路7.675km。3、主槽护险工程:主槽护险总长6.946km。4、跨河构筑物工程:新建生产桥1座。5、穿堤构筑物工程:新建桥涵2座,涵洞2座。工期为240天;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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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均处于有效期内); 2、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近期社保证明;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同类工程界定 近5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或河道拦河闸坝工程(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拾贰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7月15日9时至2016年7月21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资料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七 、其他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共分2个项目,投标保证金交32万元可投2个项目;开标、评标和定标顺序如下:墨水河胶西镇鲁戈庄段河道治理工程、墨水河杜村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可兼中,一家投标企业只能中一个项目,已中得前一个项目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剩余项目的评标。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
| 公告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0分 - 2016年7月2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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