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中国·红岛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建设用地429亩(28.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展馆及配套会议、酒店、办公、商业设施等。 2.招标内容:中国·红岛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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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境内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境外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及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材料; 3).境外企业必须选择一家境内企业(须满足上述境内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要求)组成联合体。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境内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牵头人必须为境内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超过5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设计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设计项目(须含会议展览场馆设计内容且室内展馆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