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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太原路小学及其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2016-07-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平度市太原路小学及其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7/5 公告号: PDZCZB1602052
项目名称: 平度市太原路小学及其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工程地点: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太原路南侧、昆明路北侧、通州路西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30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6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6】29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01607050101
建设单位: 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016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人民政府凤台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0162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工 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3526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总平)、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地质勘察、测绘、施工图审查(含消防、气象、抗震及文件审查等全部审查)、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取费费率)为本项目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1.8%。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7月26日14时30分前直接到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3室开标。
四 、其他
1、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2、招标文件的询问 :潜在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匿名方式提出,在2016年7月11日12:00时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LLXXLL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