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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路改扩建工程先期实施段工程(设计)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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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1359-0201-100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安顺路改扩建工程先期实施段工程(设计)
建设规模: 0平方米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雷工 联系电话: 0532-87628665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雷工 联系电话: 0532-87628665
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炜、王汝 联系电话: 18661633234、18661830146
工程地址: 李沧区安顺路遵义路以北,娄山货场西侧,乙炔气厂东侧,遵义路以北约540m处
工期: 30 开标时间: 2019-09-17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张栋顺通过
2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刘丹松通过
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赵国华通过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总得分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6.517.716.517.717.417.27996.2
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4.515.214.8513.514.114.481731.48
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91514.41313.213.8317.531.33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赵国华1385717.61合格30
2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张栋顺1390905.83合格30
3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甲级刘丹松1378799.99合格3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红岛经济区穿越济青铁路、青连铁路道路及市政配套项目(道路、水系)(设计)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09660000.00任强2018-04-30
2胶州西南区域特色镇东西大通道(生态大道-朱诸路)建设工程设计青岛胶州胶东和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244710000.00任强2018-08-30
3中德生态园环5号路道路及三水工程(山王河河道及生态湿地改造)青岛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161590000元161590000.00赵国华2015-05-31
4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项目主要有周边道路整治、交通设施、智能交通、导向标示及西地下停车场改造78000000.00赵国华2016-08-09
5双元路与双积路节点立交桥建设工程设计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459980000.00任强2018-10-30
6李沧区道路及非字路整治工程设计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067350000.00赵国华2016-05-10
7站前路(文化路至鹤山北路)新建工程、学府路西通(华山二路至华山三路段)工程项目设计即墨国际商贸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9950000.00张甫田2018-09-25
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蒋海军其他鲁120821460056市政工程
2赵焕军技术负责人080170539结构工程
3相洪旭其他CS173700750给水排水
4赵国华项目经理CS103700085给水排水
5刘利技术负责人鲁100810150013市政工程
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程传伟其他鲁160820170065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2陈宗浩其他1501301033476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3景来良其他1802420044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4王鹏其他1802420050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5杨德强其他1602420008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6胡顺森其他S173702898结构
7张栋顺项目经理CS123700378给排水
8曹占宇其他建[造]14370011110概预算
西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刘丽芬其他037971道桥
2刘丹松项目经理CS106100094给水排水
3马七一其他0074378技术经济
4张泽航其他0008088电器自控
5郑宁其他0054576给水排水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9-9-18 - 2019-9-20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