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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施工 2016-05-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5/11 公告号: GC1605010122S
项目名称: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青岛分院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施工
工程地点: 胶州市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基坑)支护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30%
本项目总投资额: 80000万元 工程造价: 24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35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备【2016】7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鹏飞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195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鹏飞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195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马淑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58869983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120(天)
二、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三、项目经理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面积9.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
五、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应该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7、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拾捌万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5月11日9时至2016年5月17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七 、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告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0分 - 2016年5月17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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