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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东方医院青岛分院设计 2016-04-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东方医院青岛分院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4/28 公告号: GC1604027111S
项目名称: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东方医院青岛分院设计
工程地点: 胶州市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1281万元 工程造价: 800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宗仁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7932639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宗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79326390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马淑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58869983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胶州市大沽河生态旅游度假区,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2、估算总投资:约131281万元 。
3、工期要求:20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四、投标报名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投标申请表(勘察设计类)(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上三年度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8、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需从网上打印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五、同类工程界定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上三年度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六、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于2016年4月28日9时至2016年5月5日17时(每天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八 、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布。
公告时间:2016年4月28日9时0分 - 2016年5月5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