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范围起自泰山路站,止于李村公园站。线路全长25.175km,共设22座地下车站。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车辆检修专用设备类、救援设备类、工建车间设备、机电车间设备、固定式地下架车机、列车自动清洗机、自动化立体仓储、轮对故障动态检测系统等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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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工艺设备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专业承包商; 2. 上五年度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说明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四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9家(含)以下,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9家以上,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9家(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五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 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同类工程。
2. 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完成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供货业绩(车辆段工艺设备集成包供货合同应至少包含车辆检修专用设备类或救援设备类或工建车间设备类等主要设备)。 |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